漳州市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事项名称 | 适用情形 | 实施依据 |
1 | 行政处罚 | 对骗取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行为的处罚 | 1.追回医保基金或者罚款数额较大的;2责令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
2 | 行政处罚 | 对骗取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行为的处罚 | 追回医保基金或者罚款数额较大的 |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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