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保系统于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我局将以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曝光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构建全社会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现将2022年至2023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例(均已按规定进行公示)曝光如下:
1.东山县医院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2022年9月,东山医保部门专项检查时发现,东山县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1717.32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东山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1717.32元;3.处罚款21717.32元。
2.东山县中医院分解项目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2022年11月,省医保基金检查组在对东山县中医院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东山县中医院存在分解项目收费、将非医保项目纳入医保项目收费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432.14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东山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432.14元;3.处罚款2432.14元。
3.漳州市芗城区通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复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2022年6月,在日常数据监测中漳州市芗城区通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血友病特殊门诊存在疑点。芗城医保部门立即组织检查组开展核查,发现该院重复收费、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2863.43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2021年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签约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芗城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该院立即整改;2.责令退回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12863.43元;3.处罚款12863.43元。
4.诏安华侨医院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基金损失案
2022年9月,诏安医保部门对诏安华侨医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81599.36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2022年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签约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诏安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81599.36元;2.责令改正违法收费行为;3.处罚款81599.36元。
5.南靖县龙山中心卫生院竹溪卫生所分解处方造成基金损失案
2022年11月,南靖医保部门在对省局移交疑点数据进行核查时发现南靖县龙山镇竹溪村卫生所存在违反诊疗规范分解处方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096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南靖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4096元;2.处罚款6144元。
6.漳州市长泰区医院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造成基金损失案
2022年7月,长泰医保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长泰区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4598.3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长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初六:1.责令该院立即改正;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4598.3元;3.处罚款14598.3元。
7.漳州正兴医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根据其他部门移交线索,漳州市医保局对漳州市正兴医院进行核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13949.08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漳州市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13949.08元;3.处罚款392436.35元。
8.平和县医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造成基金损失案
2022年12月,根据其他部门移交线索,平和医保部门对平和县医院进行核查,发现该院存在多开诊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090.83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平和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4090.83元;2.处罚款4090.83元。
9.龙文同泰医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2022年11月,根据其他部门移交线索,龙文医保部门对龙文同泰医院进行核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5271.7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平和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5271.7元;2.处罚款35271.7元。
10.漳浦平民医院以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根据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漳浦医保部门对漳浦平民医院进行核查,发现该院存在以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052.61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漳浦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人民币6052.61元;3.处罚款24210.44元;4.将相关线索移送给漳浦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