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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情况
2024-10-09 09:52 来源: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2024年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4年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2024年第三季度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申请退出“双通道”管理1家,主动申请中止医保协议5家、终止医保协议19家。具体名单如下表:


情形序号所属辖区类型医药机构名称处理情况
退出“双通道”管理1云霄药店云霄县济生医药有限公司予以退出“双通道”管理,自2024年7月10日起执行。
中止医保协议1高新药店福州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下庄分店予以中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3日起执行。
2芗城医院漳州芗城都市医院予以中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12日起执行。
3芗城药店漳州共济生大药房有限公司西院里店予以中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12日起执行。
4漳浦药店漳浦蓝迪大药房有限公司予以中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9月26日起执行。
5龙文药店漳州市嘉益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文区毅达阳光分店予以中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10月16日起执行。
终止医保协议1漳浦药店漳浦准提药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
2漳浦村卫生所绥安镇黄仓村黄仓街卫生室(绥安镇黄仓村王文周卫生室)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2月4日起执行。
3龙海药店福建聚芝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海石码新行头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2月18日起执行。
4漳浦药店漳州杏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漳浦朝阳分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2月21日起执行。
5漳浦药店漳浦县竹屿回春堂药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4月10日起执行。
6平和药店福州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平和龙溪路分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6月26日起执行。
7高新药店漳州市嘉益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区下庄分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3日起执行。
8云霄药店云霄县泓德医药有限公司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3日起执行。
9台投药店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汾阳堂药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4日起执行。
10芗城诊所漳州芗城江滨诊所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12日起执行。
11古雷药店漳州市毅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杜浔四中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16日起执行。
12龙文药店漳州共济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漳州龙文科坑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25日起执行。
13芗城诊所漳州芗城王敏口腔诊所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27日起执行。
14芗城诊所漳州芗城乔安诊所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31日起执行。
15芗城药店福建聚芝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漳州芗城金峰富城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7月31日起执行。
16高新药店福州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下庄分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8月6日起执行。
17南靖药店南靖县丽云药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8月19日起执行。
18龙海药店漳州御心堂医药有限公司龙海港尾分公司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9月3日起执行。
19漳浦药店漳州贤泽医药有限公司漳浦马坪分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4年9月26日起执行。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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