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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芗城分中心关于漳州市芗城区妇幼保健院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公示
2024-11-27 08:00 来源: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28号)《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3〕40号)文件要求,我分中心通过申请材料初审、专家现场评估,经研究,漳州市芗城区妇幼保健院符合纳入“双通道”管理的条件(详见附件),现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医保中心”专题专栏及申请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致电、书信等形式向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芗城分中心举报。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41127-2024年123

举报电话:0596-2875012(市医保中心)

0596-2966901(芗城分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附件:新增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芗城分中心

      20241127

 附件

                新增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定点范围

1

漳州市芗城区妇幼保健院

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30

林葳

新增“双通道”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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