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2025年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申请中止医保协议2家,终止医保协议4家。具体名单如下表:
序号 | 所属辖区 | 类型 | 医药机构名称 | 处理情况 |
1 | 龙文 | 药店 | 漳州真便宜大药房有限公司 | 予以中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
2 | 龙文 | 药店 | 漳州市嘉益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美地分店 | 予以中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1月17日起执行。 |
3 | 龙文 | 药店 | 漳州市嘉益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联丰浩苑分店 | 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2月24日起执行。 |
4 | 龙文 | 药店 | 漳州市龙文区美康源大药房有限公司 | 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2月28日起执行。 |
5 | 台投 | 药店 |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济仁堂医药商店 | 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 |
6 | 龙文 | 药店 | 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漳州欣隆盛世广场店 | 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3月19日起执行。 |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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