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  专题专栏 >  医保中心 >  公告通知
2025年第一季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情况
2025-04-09 10:34 来源: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2025年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年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申请中止医保协议2家,终止医保协议4家。具体名单如下表:

序号所属辖区类型医药机构名称处理情况
1龙文药店漳州真便宜大药房有限公司予以中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2龙文药店漳州市嘉益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美地分店予以中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1月17日起执行。
3龙文药店漳州市嘉益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联丰浩苑分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2月24日起执行。
4龙文药店漳州市龙文区美康源大药房有限公司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2月28日起执行。
5台投药店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济仁堂医药商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
6龙文药店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漳州欣隆盛世广场店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5年3月19日起执行。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