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漳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的通知》(漳医保中心〔2023〕18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5月我分中心受理和审查了漳州市大康医药有限公司漳州新苑二分店的医保定点申请,根据专家的评估结果,经研究,漳州市大康医药有限公司漳州新苑二分店符合医保定点资质,现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医保中心”专栏及申请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致电、书信等形式向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举报。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
举报电话:0596-2875012(市医保中心)
0596-6069632(高新分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附件:符合定点资质的零售药店公示名单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符合定点资质的零售药店公示名单
序号 | 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定点范围 |
1 | 漳州市大康医药有限公司漳州新苑二分店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龙江大街12号龙江新苑22幢D10室 | 陈夏云 | 新增零售药店 (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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