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2026年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6年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2026年第一季度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不再续签医保协议1家,恢复医保结算1家,主动申请终止医保协议1家。具体名单如下表:
| 情形 | 序号 | 所属辖区 | 类型 | 医药机构名称 | 处理情况 |
| 不再续签2026年协议 | 1 | 龙海 | 药店 | 福建聚芝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龙海海澄农贸店 | 跨年度中止后,未恢复运营,无法重新经营,不再续签2026年医保协议。 |
| 恢复 医保结算 | 1 | 东山 | 药店 | 东山县益和堂医药有限公司 | 跨年度中止后,恢复运营验收合格,予以恢复医保结算,自2026年2月12日起执行。 |
| 终止 医保协议 | 1 | 云霄 | 诊所 | 云霄天福综合门诊部 | 予以终止医保协议,自2026年3月4日起执行。 |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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