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基金中心(含监测中心),各县(区)医保局:
经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好房子、好服务、好小区”建设医疗保障六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好房子、好服务、好小区”建设
医疗保障六条措施(试行)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宜居生活的新期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03号)和市政府推动“好房子、好服务、好小区”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医保实际,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一、支持措施
(一)支持医疗机构拓展延伸服务点。鼓励全市公办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到“好房子、好服务、好小区”(以下简称“三好小区”)开办延伸服务点、增设公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所)等,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动医保报销零距离。
(二)支持医疗机构合理发展诊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在“三好小区”开办延伸服务点、中医馆(国医馆)、增设公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所)等,其年度使用的医保基金,三年内不纳入预警管理,通过一年试行、两年完善、三年规范后再予以纳入管理。
(三)支持打造医养结合服务网点。鼓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三好小区”设立家庭病床,所产生的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家庭病床服务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执行现行基本医保住院支付政策,为“三好小区”配套适老化医保服务,助力居家养老保障。
(四)下沉医保经办服务。依托社区阵地,组织人员对社区服务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高频事项服务水平,让“三好小区”居民就近享受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五)精准落实医疗保障。利用“三好小区”健康平台或居民医保信息“一人一档”,及时掌握参保人员情况,对符合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资助参保。
(六)深化医保宣传进社区。利用“好房子,好小区”的公共空间与社区场所,开展“医保小课堂,服务大健康”活动,宣讲、普及医保政策,增强群众参保意识和健康意识。
二、保障措施
(一)组建工作专班。组建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三好小区”医疗保障工作专班(详见附件),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全方位提供服务,推动支持措施落地见效。
(二)明确工作分工。市医保局分管政策待遇的党组成员负责医疗资源下沉社区的规范指导、政策对接、政策解读等工作;党组成员市医保基金中心主任负责医疗机构准入、资助参保、医保宣传等工作;县(区)医保部门负责具体对接与服务。
(三)建立工作机制。提供随叫随到随办的“保姆式”服务,主动靠前服务新建“三好小区”,并建立会商制度,及时高效解决落实医疗保障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好房子、好服务、好小区”医疗保障工作专班
附件
“好房子、好服务、好小区”医疗保障
工作专班
组 长:詹文华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文利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王莉莉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基金中心主任
成 员:刘建斌 市医保局基金管理和待遇保障科科长
吴晓莉 市医保监测中心主任
许震凡 芗城医保局长
翁延飞 龙文医保局长
陈琪斌 漳浦医保局长
陈志勇 市医保监测中心副主任
许腾飞 市医保基金中心高新分中心主任
林国祥 市医保监测中心古雷分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