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基金中心:
为规范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医保发〔2021〕3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漳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3日
相关链接:关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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