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举报奖励发放流程,鼓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对《实施办法》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并制定了《漳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为确保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到位,我市发放“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现将《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反馈。
附件:1.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相关链接: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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