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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镇痛泵体内取出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漳医保〔2024〕73号

各县(区)医保局、卫健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含监测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联勤保障部队第909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工作的通知》(闽医保价采函〔2024〕128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在榕省属公立医院镇痛泵体内取出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4〕10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经研究,决定降低镇痛泵体内取出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价格

    调整镇痛泵体内置入术说明栏,下调镇痛泵体内取出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价格调整后,医保支付政策保持不变。

    二、相关要求

    (一)市医保中心和各县(区)医保局要加强调价政策实施的跟踪监测,密切关注调价前后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强化相关费用审核监管,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急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各县(区)卫健局要督促医疗机构提供质价相符的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市医保中心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并将修订后的价格项目上传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子系统。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和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九医院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加强院内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要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提高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对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反映。

 

    附件: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镇痛泵体内取出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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